安徽公办小学将可接收未满6周岁儿童
人民合肥5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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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蕾欣)昨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其中规定,今后公办学校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接收不满6周岁的儿童,并及时建立电子学籍。“儿童须满6周岁入学”的硬杠杠被打破。
按照今年安徽省教育厅的*策,未满6周岁的儿童(在2007年8月31日之后、12月31日当天及之前出生),不仅可以在民办小学入学,公办学校在有剩余学位、家长需求有可能满足的情况下,也可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收,并及时建立电子学籍。但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得收取入学费用。
对确实没有条件接收的,各级教育行*部门和学校对家长的具体要求要耐心解释和说服,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各地还要宣传《义务教育法》及安徽省实施办法有关儿童年满六周岁方可入学的年龄规定,引导家长从儿童长远发展着眼,理性确定儿童的入学时间,防止拔苗助长。
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行*部门和中小学校都应建立学籍审核制度,学校每学期应审核一次学生学籍,市、县(区)教育行*部门每年对所辖地区学校的学籍管理情况审核一次。每年新生学籍录入审核后,应逐级以文件形式报告上一级教育行*部门。学校应分别将本校在籍学生名单分班级在本校公示。教育行*部门应对学校和各地上报的学籍信息和录入审批程序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此外,学籍管理安全制度要落实。学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由学籍管理员掌管,定期修改密码,确保安全;学籍信息录入后关键信息的修改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学生信息;各地各校在应用数据时要严格执行保密有关规定,确保基本信息不外漏、不被非法利用。(原标题:安徽:今后公办小学可接收未满6周岁儿童上学)(:SN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