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吞》,最勾人心弦的正是简简单单的“生吞”两个字,在翻书之前,或许会让人联想到残忍,但读完之后却发现,比想象中更难以让人释怀。
有人说,《生吞》是中国的白夜行。虽然作者郑执并未有东野圭吾的扎实功底,但在运用悬疑故事彰显人心轨迹的手法与构思上,还是让人忍不住拍手称赞。至少,在本书封面处出现的韩寒二字,就不难看出作者本身被寄予的厚望,更不用说《生吞》所获得的各种荣誉了。
本书的主人公有五个半之多,从幼年的青春与迷茫开始,以陈年旧案的圆满收官为终点,有着错综复杂的故事主线,饱满丰富的人物性格描写,以及那寓意深刻、引人深思的主旨,一点一滴地融入心头,神魂止不住地战栗。
青春,有梦想有遗憾,才完整。但《生吞》巧妙地将梦想与遗憾拉伸到了两个极端,却不突兀。梦是美梦,遗憾是刻骨铭心的死亡,而从儿时开始沉淀的迷案恰恰是其最难以割裂的纽带。
一段青春
十年又十年,人生总是离奇的相似,好像没有人愿意彻底沉迷于过去,缅怀、记忆、怀念。十年前,5个还是小孩子的朋友,因为良心未泯,因为家庭背景,因为同桌照应,走在了一起,简简单单,自自然然,尽情地在白纸上作画,那是他们的童年。
长大,似乎永远是一个难以阻挡的谜题,因为最怕的“长成自己讨厌的那个人”,往往会在不经意间悄悄实现。天才而又背负罪犯之子之名的秦理,懂事而又承受父亲屈辱求全的王頔,无忧却又担心父母离婚的冯雪娇,漂亮而又因贫穷羡慕读书的黄姝,还有熟透了的高磊。他们理该拥有也拥有过青春,却以两件迷案而失去了青春的美好。
两件谜案
同样的十年前,没有谁会理解社会的艰难,除了黄姝,除了秦天和秦理,其他人在发生于年的第一场迷案——黄姝与秦天的死亡中,仅仅饰演着配角。
黄姝为了给秦理购买助听器,将自己奉献给了“禽兽”。为了元,没有人懂得她承受了什么,直到她赤裸的躯体在白茫茫的冰雪消融后,突然出现。案件的侦破可谓神速,当然归功于如有神助的好友、社会、仇恨、悔意。
结局是美好的,至少在那个时候。嫌疑人在逃跑途中被英勇的警察击倒,不幸去世,而恰巧有适当的证据表明案件的告破,英雄的事迹被广泛流传,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以至于忽略了那个最初的因果。
十年,很长,也很短。长到第一件谜案被忘记,短到在第二件模仿作案现场的一瞬间,就会被记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悲哀的是过了十年才能伸张属于自己的正义,可叹的是这种正义被掩埋了十年。
第二件迷案,是秦理模仿的,只是为了告诉世人,真正害死黄姝的是什么,也用一种看得见的事情去控诉自己的人生,被左右被“生吞”的人生。
结局往往是美好的,正义得以见得光明。可谁又会在乎呢?
小说经常使用间叙、倒叙、插叙的手法,将那一段青春、那两件迷案,如同剥洋葱一般,一点点、一片片地呈现给读者。当然,其中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之处,数不胜数。譬如“生吞”一词,直到小说行文到一半才出现,恰如其分,将读者引进那种折磨主人公的愧疚。
被“生吞”的是人,“吞人”的是人心
可能我们从来都不会在意,即使看似习以为常的一句话、一个眼神,都会被一些看似无足轻重的挚友铭记在心,或作为支撑前行的动力,或视为砥砺人生的际遇,而这里面的悲喜,却决然对说话的人不会有丝毫的影响,只能那些个“难过”的挚友自己承受。
世间,有那么一部分人,可能会被命运无情地吞噬,但总会有那么一部分人,心向阳光。他们记着你的好,也记着你的坏,愿意在心中留存好的位置,却绝不会陷于坏的牢笼无法自拔。
愿人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