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卷走渔业5.67亿元 农业部积极部署抗灾复产_水产品专题_产业经济
今年第8号台风“凤凰”于7月28日在福建省福清市附近登陆,对我国东南沿海,特别是福建、浙江两省渔业生产较大影响。灾害发生后,农业部领导高度重视,孙*才部长做出重要指示,受部领导委托,杨坚总经济师召集部有关单位同志,研究部署开展渔业抗灾和恢复生产相关工作。
为了做好相关工作,农业部以明传电报形式向福建、浙江、上海、江苏等有关省市渔业主管部门和东海区渔*渔港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组织渔船回港避风,养殖渔排人员撤离上岸。同时,要求各地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保持通讯联系,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向和渔船、渔民损失情况,收集相关信息,有效指导抗灾救灾工作。截至30日中午,福建、浙江两省渔船全部回港避风,其中福建省转移撤离渔民27.51万人。据统计,截至30日,台风造成福建、浙江两省渔业损失严重,损毁养殖池塘8.61万亩,箱2.71万个,水产品2.25万吨,沉没渔船51艘(其中小船49艘)、损坏904艘,损坏码头、防波堤和护岸5860米,直接渔业经济损失5.67亿元,没有人员伤亡报告。为了进一步做好抗灾和恢复生产工作,目前农业部重点部署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迅速派出工作组赴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开展抗灾救灾工作。29日下午,农业部已派出两个工作组,分别赶赴福建、浙江两省开展调研和指导,进一步了解台风对地区渔业的影响情况,以及时掌握渔民伤亡和渔业损失情况,指导各地开展抗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二是采取措施,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和事故损失情况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关注台风和气象信息,保持信息畅通,做好灾害及损失情况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抗灾救灾的具体措施。
三是组织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推广和科研等相关人员制订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方案,帮助地方渔业部门和渔民、生产企业对受损渔港、渔船和养殖生产设施进行修复,做好苗种调运的准备工作,及时补苗,恢复生产;同时加强疫病防治,严格用药监管,确保渔业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加快推进*策性渔业保险试点工作。要求渔业部门和渔业互助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赶赴灾区,做好受损渔船等渔业设施的定损理赔工作,将赔付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渔民手中,确保渔区社会稳定。
五是加强宣传,指导渔民救灾恢复生产。及时将气象信息和灾情预报传达到基层,保证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一条渔船、每一个渔排、每一位渔民,提高渔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报刊有报道。
时下正值台风多发季节,农业部将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有关部署和部领导关于做好台风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灾害防范工作,减轻灾害对渔业的影响。